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:
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“研究生”)培养的必要环节,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教育部和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,请各相关培养学院按照本通知及培养方案的要求,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。现对我校2022级、2023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动员部署
请各学院在对2022级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,开展2023级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动员和部署工作,明确专业实践要求,确保专业实践质量。
二、实践要求
1.研究生在学期间,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,入学前不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,专业实践时长应不少于1年,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。
2.各学院、研究生导师应为每位研究生落实好实践单位及校外实践指导教师。实践基地应为与我校共建省研究生工作站或校(院)级研究生实践基地;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须为星空(中国)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或是已聘任的江苏省产业教授。
3.做好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、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,尤其是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标准和工作流程的培训。要求研究生在实践期间严格遵守实践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提高防范意识,加强自我管理。
4.校内导师要加强与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的联系与沟通,制定详细的研究生实践工作计划,及时掌握实践进度,不断提高实践质量。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求填写实践总结(附件3),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1.研究生个人填写《星空(中国)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》(附件1),导师签字、学院盖章页扫描后做成PDF版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,纸质版由学院保存。
2.学院填写《星空(中国)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》(附件2),纸质版一式两份,一份学院留存,一份交研究生院存档。
3.为加强我校对研究生实践基地的管理,请各学院梳理现存研究生实践基地情况并填写《星空(中国)研究生实践基地备案基本信息表》(附件4)。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存档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yjsc@ycit.cn。
4.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(行政楼421室)。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:88298663。
研究生院
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